根据《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农林院【2024】49号)文件规定,经研究,决定组织学院在职教职工进行2026年暑期疗休养活动,特通知如下:
一、疗休养活动时间及地点
7月6日---10日,安徽省六安东石笋职工疗休养基地(安徽省东石笋风景区内)。
二、疗休养活动推荐
各分工会要认真学习并执行学院文件规定,应严格掌握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对象,认真做好推荐工作,真正体现激励先进,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精神,各分工会按不超过工会人员人数的4%推荐。2024、2025年参加疗休养的人员不得再参加。凡当年度已参加过其它疗休养活动的,不宜重复安排。入校工作未满五年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。
各分工会务必将疗休养推荐名单电子稿以及纸质稿盖章后于6月11日前报工会钱海霞老师。
三、疗休养活动管理
1、疗休养活动以休养为主,适当安排工作交流、心理和养生活动、文体活动和参观考察等。
2、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应身体健康,行动方便,不得带眷属。
3、有特殊病史的教职工参加疗休养时要如实说明。若隐瞒不报,在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,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。
4、一经推荐报名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人员,不得随意变更或放弃,如变更或放弃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,并取消下年度参加疗休养活动资格 。
5、疗休养活动期间不得单独行动,不得无故离团,否则费用自理、责任自负。
6、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疗休养的有关纪律和规定。